第三节我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知识点】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一、计划经济转型经济师最新课程购买唯一联系QQ:421722449,后续课程获取务必加Q群385351076其他渠道均为倒卖,不保证后续更新!(1)劳动关系类型的单一化。(2)劳动关系归属的国家化。(3)劳动关系内容的泛政治化。(4)劳动关系三方利益的一体化。(5)劳动关系运行的行政化二、改革开放以来转型(1)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2)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发育。(3)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党的十四大以后,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当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党的十九大更是再次强调了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的发展目标。【2018年新增】三、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劳动关系特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知识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中国一、集体协商★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是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形式。集体协商,在国际上又称为集体谈判,它的主体是由特定的双方组成,一方为劳动者团体,主要是工会或工会联盟,另一方是雇主或雇主协会。(一)集体协商概念在我国,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企业团体就劳动问题,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二)集体协商特征(1)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2018年教材变动】对集体协商的双方主体明确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第二条)对集体协商代表规定: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第十九到二十一条)集体合同草案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方可确认协商一致;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10页也需要经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三十四条及三十七条)(2)集体协商是围绕着改善劳动条件和协调劳动关系的谈判。(3)结果体现在所签订的集体合同中。(4)本身并不产生劳动关系。(5)国家在集体协商中起调解作用。(6)劳动者应当受到特别保护。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八条:除非职工代表过失,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协商代表职责之时,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2018年教材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