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40CCSC5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5365—2022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Determinationofflucarbazone-sodiumandflucetosulfuronresiduesinfoodstuffsofplantoriginforexport—LC-MS/MSmethod2022-03-14发布2022-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宁海关技术中心、伊犁师范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芳、粟有志、冯新忠、徐颖洁、王兴磊、周磊、刘俊、肖亚兵、雷红琴、李艳美、罗琼、袁小雯、尚爽、周均、陆平。ⅠSN/T5365—2022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菠菜、芹菜、土豆、西红柿、苹果、桃子、葡萄、糙米、小麦、核桃、大米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方法提要样品经乙腈-甲苯(90+10)(v/v)提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外标法定量。5试剂和材料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5.1乙腈:色谱纯。5.2乙酸铵:优级纯。5.3甲酸:优级纯。5.4甲苯:优级纯。5.5氯化钠。5.60.1%甲酸-5mmol/L乙酸铵水溶液:准确移取1.0mL甲酸(5.3),用水定容至1000mL;准确称取0.375g乙酸铵(5.2),加入至定容液中,混匀。5.7乙腈-甲苯(90+10)(v/v):取甲苯(5.4)100mL,用乙腈(5.1)定容至1000mL,混匀。5.8滤膜:0.22μm,有机系。5.9十八烷基硅胶填料(C18填料):40μm。5.10石墨化碳黑(GCB):120mesh~400mesh。1SN/T5365—2022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5.11氟唑磺隆标准物质:CAS号14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