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50CCSC5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073—2022代替SN/T2073—2008出口植物源食品中7种烟碱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Determinationofsevenneonicotinoidpesticidesresiduesinfoodofplantoriginforexport—LC-MS/MSmethod2022-03-14发布2022-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言本文件按照本文件代替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SN/T2073—2008《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与SN/T2073—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将文件名称改为“出口植物源食品中7种烟碱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相应英文名称进行修改(见文件名称);b)将“本标准适用于毛豆、西兰花、萝卜、板栗、大米、辣椒和茶叶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检测”修改为“本文件适用于苹果、洋葱、萝卜、板栗、橙子、结球甘蓝、大米、辣椒、毛豆和茶叶中呋虫胺、烯啶虫胺、噻虫嗪、噻虫胺、吡虫啉、啶虫脒和噻虫啉残留量的检测”(见第1章);c)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文、侯建波、黄超群、钱艳、洪灯、李杰、祝泽龙。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2073—2008。ⅠSN/T2073—2022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出口植物源食品中7种烟碱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多种烟碱类农药残留测定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苹果、洋葱、萝卜、板栗、橙子、结球甘蓝、大米、辣椒、毛豆和茶叶中呋虫胺、烯啶虫胺、噻虫嗪、噻虫胺、吡虫啉、啶虫脒和噻虫啉残留量的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方法提要样品经乙腈提取,通过N-乙烯吡咯烷酮和亲脂性的二乙烯基苯聚合型或TPT固相萃取柱对提取液进行净化,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内标法定量。5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级,水为符合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