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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258.3-2020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 3 部分: 染疫动物运载车辆消毒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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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258.3-2020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部分: 染疫动物运载车辆消毒技术规范 3258.3 2020 非洲 猪瘟 疫情 应急 处置 消毒 技术 系列 规范 部分 动物
ICS 11.220 B41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258.32020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第 3 部分:染疫动物运载车辆 消毒技术规范 A series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isinfection in emergency treatment of swine plague in Africa The third part:Technical code for disinfection of vehicles carrying infected animals 2020-04-30 发布 2020-05-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1/T 3258.3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准备.2 4 要求.2 5 清洗.3 6 消毒.3 7 消毒技术.3 8 注意事项.4 DB21/T 3258.3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一部分:疫区(点)消毒技术规范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二部分:生猪屠宰场和生猪产品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规范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三部分:染疫动物运载车辆消毒技术规范本部分为标准的第三部分。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本省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加强对染疫动物运输车辆的消毒工作,进一步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本标准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晖、郭洪军、杨作丰、尚绪增、韩冬梅、魏园园、乔木、姚鹏杰、杨光、刘晓明、王连山、丁静、任岚峰、潘婷婷、刘贺、司占军、高志峰、陈晨。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动物及产品检疫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联系电 话:024-24229579。DB21/T 3258.32020 1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 3 部分:染疫动物运载车辆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规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运载染疫动物车辆的消毒的对象、方法、注意事项和消毒记录。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中染疫动物运载车辆的消毒。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消毒 应用物理消毒(如:火焰消毒、煮沸灭菌)、化学消毒(如:醛类、酚类、碱类消毒剂)和生物消毒(如:发酵消毒)等方法杀灭非洲猪瘟病毒。2.2 消毒剂 用于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的化学制剂。2.3 封锁区 发生疫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有效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划定的非洲猪瘟疫病综合防控区域,包括疫点和疫区(受威胁区)。2.4 染疫动物 封锁区内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及被扑杀生猪。2.5 染疫动物产品 感染非洲猪瘟的死亡生猪尸体、被扑杀生猪的尸体及其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2.6 DB21/T 3258.32020 2 运载车辆 运载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工具,包括汽车、铲车、推车等。3 准备 3.1 人员 消毒人员二至四人一组,明确分工;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规定穿戴防护用具。3.2 消毒方法 车体表面、车厢内部选择喷洒、喷雾消毒;车辆门把手、扶手、座椅等其他物品表面选择擦拭消毒。3.3 药械及防护用品 3.3.1 消毒药 选择对非洲猪瘟具有杀灭作用的醛类、碱类等消毒剂。3.3.2 器械 机动喷雾器、手动喷雾器等。3.3.3 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衣、帽、口罩、手套、鞋套等。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期间,应在无害化处理场附近设置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运载车辆专用洗消点,配备必要防疫、消毒设备。4.1.2 清洗、消毒后产生的污水、污物应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4.2 运载车辆要求 4.2.1 驾驶室应与货厢完全隔开,以保证驾驶人员的安全。4.2.2 附属设备 车辆应配备因意外发生事故后防止非洲猪瘟扩散的用品:a)消毒器械及消毒剂;b)收集工具及包装袋;c)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等。4.3 车厢 DB21/T 3258.32020 3 4.3.1 车厢容积 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运载车辆满载后车厢容积留有 1/4 的空间不装载,车厢顶部有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掉落的盖子或苫布。4.3.2 车厢内部 车厢内部表面应平整,具有一定强度、耐腐蚀,便于消毒和清洗。4.3.3 液体防渗和排出要求 车厢四周应铺设厚度不低于 0.2 毫米的无缝塑料布,车厢底部周围应有围高至少 10 公分的铁板,防止污水及污染物渗出。5 清洗 5.1 驾驶室清洁:清除驾驶室的生活垃圾,然后用吸尘器清除驾驶室内的灰尘。最后用湿毛巾擦洗驾驶室内表面,重点擦洗方向盘、脚踏板、座椅、车门、玻璃等。5.2 车体、地盘和轮胎的清洁:用清扫工具清扫车厢,按照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顺序,清除猪粪、尿液、毛发等污物。清扫完成后,低压喷水,湿润车辆 10-15 分钟。5.3 泡沫清洁:使用专业泡沫清洁剂喷洒全车,充分浸泡 10-15 分钟。喷洒、清洗遵循的顺序是从外到内、从上到下、从前到后,不留死角。5.4 低压冲洗:用中低压力冲洗车辆,不留死角。6 消毒内容 6.1 疫情处置期间运载车辆消毒 6.1.1 关闭车辆驾驶室车窗。6.1.2 清洗后,采取包围式由上风向至下风向、从上至下对车体外表面及停车处地面进行喷洒消毒,使消毒表面湿润,以消毒剂不滴流为度。6.2 疫情处置结束后运载车辆消毒 6.2.1 关闭车辆驾驶室车窗。6.2.2 清洗后,采取包围式由上风向至下风向、从上至下对车体外表面及停车处地面进行喷洒消毒。6.2.3 用浸泡过 75%酒精的抹布对车门、把手、座椅、台面等污染部位做擦拭消毒。擦拭时自上而下至少反复三次,使消毒表面湿润,以消毒剂不滴流为度,关上车门保持密闭 10-15 分钟。6.2.4 车体、地盘和轮胎消毒:将车辆轮胎、底盘、车身彻底喷洒消毒液。喷洒完成后,应静置车辆10-15 分钟,使消毒液有足够的作用时间。6.2.5 疫情处置结束后运载车辆清洗、消毒后应集中停放,每日消毒 3 至 5 次,连续 7 日。7 消毒技术 7.1 车辆消毒可选择酚类、戊二醛类、季铵盐类、复方含碘类消毒药。7.2 戊二醛类、季铵盐类、酚类、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科参考说明书表明的工作浓度使用,饮水消毒工作浓度除外。DB21/T 3258.32020 4 7.3 含碘类、含氯类、过硫酸氢钾类消毒剂,可参考说明书标明的高工作浓度使用。7.4 注意消毒剂的配伍禁忌,酸类和碱类药物、氧化剂和还原剂等不得同时使用。7.5 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7.6 清点整理消毒器及其他用具,并对消毒器械进行表面擦拭消毒,处理消毒剂残留物。防护服按要求脱下,污面卷向里,进行统一消毒无害化处理。7.7 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8 注意事项 8.1 应在指定的地点实施消毒,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以免发生意外事故。8.2 不应造成车辆结构或设备的损害及周边环境的危害。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消毒剂选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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