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合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3方针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4细则4.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4.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4.3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4.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4.4.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4.4.2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4.3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4.4.4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4.5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4.6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4.4.7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4.4.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5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其应尽的义务。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要求的执行人,其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而综合制定的。主要职责是:5.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