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2023.2/社会政策研究/97孝道观念与成年子女的赡养行为——基于五省十县2161个样本的实证分析冯华超赵欣*摘要:基于五省十县2161个样本的调查,运用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考察了孝道观念对成年子女赡养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传统孝文化在当代社会仍有较强的生命力,子女对不同孝道观念的认同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子女的孝道观念越强,越经常地给予父母经济支持和情感慰藉,但是对给予父母生活照料方面没有显著影响。此外,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在婚子女相比未在婚子女,农村子女相比城市子女更经常地给予父母经济支持。关键词:孝道观念孝文化反馈模式养老一、问题提出代际之间的支持是中国家庭养老的重要内容和形式,但其发生机制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最经典的说法来自费孝通先生关于亲子关系的论述。他将中国的养老模式概括为“反馈模式”(费孝通,1983),不同于西方代际赡养的“接力模式”,这是一种传统的家庭赡养模式,注重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其合法性依据是血缘关系。人们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长幼之间在血缘关联下形成社会的差序,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权利(狄金华、钟涨宝,2013),即“长老统治”式的社会关系。在“长老统治”下的乡土社会中,长辈牢牢掌握着权利、资源和财产,代际之间的隔膜和冲突也被掩盖在老年人的权威和控制下,而孝道文化就是维系这种关系的机制,在意识形态上起着强化、巩固的作用。费孝通认为,“孝的解释就是‘无违’,就是承认长老权力”(费孝通,1998),但这种权利的维持跟社会变迁的速度是相关的。在一个变迁极慢的社会中,社会标准历久未变,子女长成后所具的理想和他们父母所具的,和所期望于他们的理想并没有什么重大差别,长老权力也会更有势力;当生活环境变化,社会标准也随之调整,父子就有可能接受两套不同的标准,这就加剧了父子之间的隔膜,特别是变迁剧烈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父不父,子不子”的现象,这时长老权力也就大为缩水(费孝通,1998)。因此,可以说孝道文化其实*冯华超:郑州轻工业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欣:郑州轻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流转对妇女生计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CSH037)。学术论文98/社会政策研究/2023.2包含了一套预警机制,使得长辈即使在丧失长老权力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维护他们的利益和尊严(李培林等,2008),这已经成为代际关系在民间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