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卷第2期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Vol.41No.22023年4月JournalofChangzhouInstituteofTechnology(SocialScienceEdition)Apr.2023doi:10.3969/j.issn.1673-0887.2023.02.013《婚姻法》颁布后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的建构——以十七年农业合作化题材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为中心卯旭阳(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为了配合《婚姻法》的实施与推广,十七年文学中出现了一批围绕批判封建婚姻制度、提倡新式婚姻理念以及表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文学创作,其中不乏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背景的作晶。在国家层面的宣传整合下,新青年、铁娘子、半边天等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女性形象在最大程度上转化为文学想象的资源。女性身份在这一时期逐渐成为一种政治宣传载体,而“女性”这一独立符号也开始走向消解,进而营构出一个“无性”的时代。关键词:十七年文学;《婚姻法》;农业合作化;女性形象中图分类号:1207.42文献标志码:A引言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正式颁布,这也使得我国妇女身份在社会文化、婚姻伦理、道德观念、夫妻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一定变化。由于农村是封建婚姻制度的“重灾区”,农村的婚恋状态无疑成为了作家普遍关注的话题。加上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十七年”(1949—1966)间农村最重大的社会事件,描写农业合作化运动下农村、农民特别是女性在《婚姻法》颁布后的思想与生活的转变成为了这一时期农村题材小说最为普遍的关注点。为了树立新的模范,婚姻自由“新青年”、抢收抢种“铁娘子”、男女平等“半边天”等一系列进步女性形象频频出现。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婚姻法》的出现使得“男女平等”这一千年夙愿有了外部的政治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男女平等”却更多是基于构建阶级定性、不分男女的身份模糊化过程中呈现的。这也使得女性意识与女性精神在时代与政治的裹挟下演变为一种“男性意识”,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女性身体与心文章编号:1673-0887(2023)02-0065-07灵的双重伤害。一、《婚姻法》的颁布自新中国成立后,废除封建旧制、建设社会主义、共同推动社会发展变革成为民心之所向,婚姻家庭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衡量着国家的发展程度,关系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全新的社会制度需要确立切实可行的法律规章,而立足国情、民主规范的新婚姻制度才能更好地提供稳定的政治基础和保证。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政治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