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一体”与数字法治视域下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完善武叙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摘要:随着犯罪圈的扩张,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日益凸显。在结构视野的价值层面,相对不起诉繁简分流的诉讼经济考量与“非刑罚化”的修复理念均得到了重视;在制度层面,“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确立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业已证明不起诉的发展迈入新阶段,其扩张适用在未来不可避免。然而就现状而言,相对不起诉适用虽已得到改善,但制度设计与实践运用仍有所欠缺。为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从“检察一体”、司法实践、数字法治等方面寻求突破依据。在此基础上,通过扩张相对不起诉适用、提升检察官司法独立性、完善数字监督等路径,推动相对不起诉效用的综合发挥。关键词:相对不起诉;检察独立;数字法治;需罚性;社会治理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153(2023)01-0029-07①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收稿日期:2022-11-08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学术基金项目“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程序:规范阐释与程序构想”(2021CCLS023)。作者简介:武叙言(1999-),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伴随大量轻罪入刑,犯罪治理面临新的挑战。2019年中央政法会议提出“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改革目标,意在推动程序多元发展以实现出罪结构化。由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速推进,“完善起诉裁量权,充分发挥不起诉的审前分流和过滤作用,逐步扩大相对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被提及。可见,相对不起诉的制度价值得到了高度地正视与重视。在直观适用率上,不起诉率从2014、2015年的3.75%、3.65%分别上升至2017、2018年的4.5%、5.8%,相对不起诉率在2020年达到11.3%①;在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中,2022年上半年不起诉率已提至23.5%。但就判决情况来看,法院审判压力仍然较大,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高达77.4%,拘役适用率高达15.54%,轻罪分流效能不足[1]。与域外相比,日本的起诉犹豫率在2006—2015年持续增长,分别从40.7%升至50.4%,不起诉人数甚至略高于被提起公诉的人数;在采取起诉法定主义的德国,事实上只有一小部分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数量远低于酌定不起诉人数;而在具备多方分流特别配置的英国,尽管在2009年不起诉率只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