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土不服”到“入乡随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中国路径∗朱乾宇(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樊文翔(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钟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在历经坎坷中砥砺前行,实现了从“水土不服”到“入乡随俗”的历史转变。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路径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积极探索中从无到有;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正式确立中异化初现;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农村合作金融在异化频发中曲折前进;四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合作金融在“三位一体”中创新发展。回顾历史,农村合作金融具有独特的社会价值和制度优势使其在不同时期对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制度变迁和立法缺失是农村合作金融产生异化的主要原因。展望未来,面向2035年远景目标,数字技术的赋能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制度创新将成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两大趋势,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中需要完善立法,加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数字化转型和促进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共同组成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三位一体;乡村振兴;路径一、引言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元素,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合作运动和农民运动发展起来的以自愿、民主、互助、互利为原则的金融组织形式。从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萌芽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农村合作金融的转型,农村合作金融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发挥着特殊且重要的时代作用。在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合作金融作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农村合作金融的稳步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也是“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①的有效途径。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合作金融具有天然的信息与成本优势以及扎实的实践基础,在开展普惠金融支农支小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要有相对弱势的群体,就有发展合作金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杜晓山,2014;蒋永穆等,2019;何广文等,2021)。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