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依法行政[体验实训游戏]一、实训题目: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二、实训内容:1、小品,模拟行政执法的过程:情节:甲与乙两兄弟,甲18岁,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甲与丙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乙帮其兄甲打丙。派出所丁对甲、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丙不服,向公安局申诉,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甲、乙兄弟俩不服。角色:甲、乙、丙、丁、2、根据以上小品所示情景,讨论以下几个问题(1)甲、乙兄弟俩可否不经上级公安机关复议直接对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什么?(2)如甲、乙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丙、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3)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3、结合大家讨论情况,公布正确答案:(1)甲、乙兄弟可对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经申诉而直接起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罚人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裁决的,应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对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治安案例中,被处罚人不服公安机关处罚裁决的,一般必须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然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依有关司法解释,被侵害人或者被处罚人不服公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做出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裁决的,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裁决,做出50元以上罚款或拘留处罚裁决的,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被处罚人甲、乙兄弟俩对公安局的拘留处罚裁决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2)甲、乙为共同原告,公安局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甲、乙因共同侵权行为被公安局处罚,公安局虽然给他们分别以5日拘留的处罚,看似两个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由于公安局是根据甲、乙兄弟共同侵权行为而处罚,是基于同一事实,实则只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如起诉,应列为共同原告。(3)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第45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不一样,关于未成年的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也公开审理。三、实训点评:1、模拟行政执法的过程:通过表演的形式,使同学对整个行政执法的过程有一个直接的观察和了解的过程。2、小品后的提问,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了解行政执法。这三个问题分别涉及了司法程序、行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