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价格备案实务调研报告为切实解决价格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备案困惑,更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标准行政备案行为,以使行政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正确理解备案含义、标准备案程序,切实行使好自身的行政职能,价格管理部门梳理了各类价格备案事项,并在结合备案依据和备案法理学问的根底上区分了不同的备案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析了现有价格工作中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剖析缘由的根底上查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在努力解决问题的同时探究性的提出了措施和建议,期望在进一步明确备案程序和法理的前提下,不断完善价格备案工作。一、价格管理备案制争辩的现实意义2在提倡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当下,争辩价格管理中的备案问题,是为了进一步解决价格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困惑,同时也是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的需要。理顺价格管理中的备案问题,理清备案程序也是标准各级价格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的需要,只有严格依据标准流程进行价格备案才能对实际生活中的各类收费行为予以监督、管理,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也才能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二、价格管理备案的种类、性质有关备案的概念,学界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关于备案概念的探讨,那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综观很多种关于备案概念的探讨,备案的概念大致包括两大方面:1、备案是指人民政3府各工作部门、下级行政机关或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管理行为后,将有关的信息予以登记,并以书面或电子行政公文等形式上报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备查,以便准时觉察和订正错误的内部行政行为。2、备案还包括行政相对人在事后用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供应有关信息状况予以登记备查,并间接对相对人产生法律效果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外部行政行为。就备案的种类来说,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监督性备案,这种备案主要用于标准性文件的备案,是上级对下级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这是一种事前备案。下级机关制定的标准性文件假设没有依据规定报上级部门审核备4案那么属于无效文件。其次种是备查性备案,就是申请人向主管机关报告需要备案的事由、材料,主管机关将其存案以备查。现在,物价部门的备案就多属备查性质的备案。第三种是生效性备案,这种备案行为实际上已经变为审批行为。例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必需经房地产部门备案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假设某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假设未取得房产管理局的备案证明,那么该业委会是不能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