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政府“精准扶贫〞、“三乡工程〞等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工程工程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也不断提升,加强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但近期笔者在对局部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操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乡镇政府的招投标行为亟待标准。一、存在的问题(一)工程工程化整为零躲避公开招标审计发现,有的乡镇存在将工程造价超过200万元的工程拆分成多个子工程,使单项合同价低于200万元,以到达将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目的的现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的工程人为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邀标,邀标单位均为相同的企业。(二)工程工程未经集体决策或相关程序直接发包对工程造价低于200万元的建设工程,乡镇直接发包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且发包过程鲜有会议记录。对这一类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也不能有效约束乡镇采购工程的行为,监管上存在漏洞,个人简历因此,乡镇在发包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哪家施工企业,合同价如何确定,都无据可依,为工程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埋下了隐患。(三)工程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由于监管的缺失,有的乡镇将小型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如某镇某小型桥梁工程工程,施工企业为房屋建筑二级资质,根本不具备桥梁施工资质。二、原因分析(一)法律法规上的“空白〞造成管理盲区工程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只针对200万元以上工程工程进行了规定,那么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第2页共3页下的工程没有制度强行监管,成了管理的盲区,虽然有的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招投标工作由乡镇纪委同志负责监督开标活动,但全程化、合法化监督仍存在一些“空白〞,应招未招、肢解分包等情况时有发生。范文内容地图(二)乡镇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各地均建立了标准统一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制定进场交易工程目录、交易规那么,监督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协调行业监督工作。对于乡镇工程,应确保工程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但具体的招标信息发布方式、评标方法、评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