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工作方案近年来,我市大力整顿和标准建筑市场秩序,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进一步得到标准,建筑市场有序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引发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坏了行业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治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治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刻认识治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必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严查、严处、严管〞的工作原那么,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既要严厉查处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又要寻找原因,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专项治理,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普遍受到一次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履约诚信的教育,提高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案件,使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同时要出台一些规章制度,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治理范围和内容治理范围为2023年以来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市政根底设施及绿化工程工程,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为治理重点。治理内容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和违规出借资质行为。四、治理工作重点1、工程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无资质承揽工程,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资质承揽工程。2、是否有出借资质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3、工程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中标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管理机构,未派驻相应人员。4、工程经理是否到岗并实际履行职责;工程管理“五大员〞是否到岗,是否与招标确定的人员一致;现场工程经理及“五大员〞与中标人是否有合法的劳资和养老保险关系。5、工程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局部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行为。6、工程工程建设中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