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XX省高级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XX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鲁高法[2023]84号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那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执行。一、劳动争议处理原那么1、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等原那么,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二、关于劳动争议主体的有关问题2、起字号的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根本情况。3、不具体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和出借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三、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问题(一)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五)项相关用语含义的界定4、“工作时间〞争议,指因用人单位执行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依法制定和修第2页共7页订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5、“休息休假〞争议,指因用人单位是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依法制定和修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中有关法定休假日、法定休息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方案生育假等政策性假日及用人单位自定的其他假日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6、“社会保险〞争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根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直接支付根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和赔偿金而发生的争议。(2)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依法承担的局部工伤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7、“福利〞争议,指因用人单位是否执行或者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依法制定修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中有关福利待遇等规定、约定而发生的争议。8、“培训〞争议,指因用人单位是否执行或者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依法订立的集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