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平安保卫工作的根本要求与防范措施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的平安与否,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在校老师、学生的平安,不仅关系到教学秩序、教育质量,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大局,牵系着千家万户,倍受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针对今年来连续发生多起侵害在校老师学生案件,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做出重要批示,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校园平安、对师生生命平安的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大多是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这些学校的老师既是园丁,也是这些未成年人在校时的呵护者、监护人,同样也需“要受到保护。同时,学校作为校园平安保卫工作的主体,要履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的责任。因此,要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平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检查、指导职责,认真抓好校园各项平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的气氛,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平安与稳定。根据市教育体育局的安排,今天与各位领导共同探究校园平安保卫工作的根本要求与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一、校园平安保卫工作的根本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和省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2023)172“号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全省未列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施以重点保护,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一)根本要求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条例第八条规定: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