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图书馆2023年第3期理论探索研究YUNNANTUSHUGUAN《个人信息保护法》背景下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王秀杰(黔东南州图书馆贵州凯里556000)摘要文章阐述了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内涵、保护现状,《公共图书馆法》对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缺失,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读者个人信息政策进一步完善。关键词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1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内涵1.1个人信息基于不同的立场,对个人信息概念的表述不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从《民法典》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上关于对个人信息的表述存在差异,《民法典》强调“直接识别与间接识别”,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基于“已识别与可识别”。尽管双方主张不同,但是立法都基于识别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名化处置后的信息也不属于个人信息,这对个人信息的定义进一步精准化和科学化,是关于个人信息概念终极版。1.2读者个人信息读者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限制于读者,即读者在利用图书馆信息资源过程中,以某种方式记载、存储的可以单独或者和其他资料组合进行阅读的所有资料,具体包含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馆时间和借阅记录等读者的信息。2公共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分析2.1《公共图书馆法》对读者个人信息保护不足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公共图书馆要维护读者个人信息,必须禁止公开、向他人非法买卖、提供信息。而《公共图书馆法》中有关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较为片面,没有明确针对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细则,因而无法对读者的个人信息实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则对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明确的规定。而《公共图书馆法》对个人信息维护不足,需要进行补充完善。-212023年第3期(总171期)No.3,20232.2公共图书馆缺乏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中规定,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该规定内容比较简便和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