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培教育学院(www.51kpm.com)专业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软考考试培训---您的辅导定制专家1江山老师QQ/微信:915446173,提供一建/二建/造价/软考/学历提升(大专、本科、研究生)培训辅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第三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三章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五章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第六章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无忧考培教育学院(www.51kpm.com)专业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软考考试培训---您的辅导定制专家2江山老师QQ/微信:915446173,提供一建/二建/造价/软考/学历提升(大专、本科、研究生)培训辅导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第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第八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