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工会理论研究2023年第1期劳动关系[摘要]《劳动合同法》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款”意旨不明,导致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关系不清。根据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逻辑,该条款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仅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不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这是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终止关系的第一重反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款”中蕴含着劳资双方的缴费义务、劳动者的退职权和养老保险待遇请求权,而退职权的形成权属性与养老保险待遇请求权的请求权属性决定了两种权利行使与否影响着劳动合同是否终止的法律效果,这是第二重反思。在双重反思的基础上,建议立法上明确该条款的主体为城镇职工,司法上加强个案的实质审查,劳动行政上引入劳动能力审查和收入调查制度,以区分超龄劳动者的不同种类,辨识其法律地位,调整其法律关系,保障其劳动权利,回应老龄社会“老有所为”的要求。[关键词]超龄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中图分类号]D922.5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6008(2023)01-0036-13[收稿日期]2022-08-16[作者简介]王文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劳动法。[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下生育假期的完善研究”(项目编号:22SKGH041)和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平台用工的性别平等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XZXS-037)的研究成果。一、问题的提出(一)超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的立法表达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亿,占总人口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亿,占总人口的13.5%,分别比“六普”上升了5.4和4.6个百分点,①超过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社会的标准②。面对如此巨大的超龄劳动者我国超龄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终止关系的反思①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105/t20210511_1817200.html,访问时间:2021年5月11日。②联合国有两个人口老龄化的判定标准,以满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老年统计的不同需要:一是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二是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尽管存在两个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