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Mar.2023第35卷第2期JournalofChongq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SocialScienceEdition)Vol.35No.2DOI:10.3979/1673⁃8268.20220708001引用格式:陈蓉,杨玉华.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之检视与制度建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前45例已决样本分析[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39⁃52.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之检视与制度建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前45例已决样本分析∗陈蓉,杨玉华(长安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4)摘要:《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敏感个人信息首次予以立法规定,并专节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原则,确立了更为严格的过错推定责任,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未置可否而引发学界的审视与思考。以检索到20182021年侵犯敏感个人信息的45例已决样本为分析对象,发现司法实践中优先采取《民法典》私密信息隐私权的保护路径,并导致敏感个人信息的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率低、赔偿标准适用及赔偿金额确定随意等问题。这反映出《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隐私权保护路径的竞合与冲突,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缺位,设定损害后果须“严重”的赔偿门槛较高以及赔偿金额的自由裁量权失范等困境。对敏感个人信息受侵的案件,应优先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路径,应设定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条款,将精神损害赔偿损害门槛从“严重”降为“一般”,并通过司法解释设置赔偿数额区间和引入新的衡量因素以限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关键词:敏感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个人信息保护法;私密信息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23)02⁃0039⁃14嵌入理论认为,我们正置身于技术急剧进步的时代,人类社会正在被科技以绝对强势地位嵌入、颠覆乃至重塑[1]。公民个人信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以人脸识别为核心的人脸、指纹等敏感个人信息已被广泛收集并应用于各类生活场景,甚至成为信息化时代的通行证,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前所未有之挑战。2020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提出,敏感个人信息在“数字中国”建设过程中被过度收集和使用,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