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SYS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YS0004S—2019代替Q/JSYS0004S—2018动物性水产品罐头2019–07–15发布2019–08–12实施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发布Q/JSYS0004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固形物、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组胺、微生物指标依据GB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代替于2019年01月30日备案通过的备案号为0595350045S—(2019)企业标准Q/JSYS0004S-2018《动物性水产品罐头》。本标准与Q/JSYS0004S-2018比较,主要内容修改如下:——修改范围;——修改产品分类。本标准于2019年07月15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SYS0004S—20191动物性水产品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豆豉、白芸豆、芝麻、花生、红豆、腌笋丝、泡椒、辣椒、香辛料、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食用植物油、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中的几种为辅料,经原料处理、烹调(油炸、清蒸)、调味、装罐(罐、瓶、袋)密封、高温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动物性水产品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532花生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