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23年第04期总第245期No.04.2023Sum245252023年第04期总第245期No.04.2023Sum245党建·思政理论教育法在民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实现途径——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为例肖燕,王振瑜(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肃合作747000)思政理论课在思政教育中肩负着思想道德教育功能、政治指引功能及理论认知的功能。旨在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政治素养及正确价值取向,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所需的接班人。但在价值取向多样化、文化多元化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淡化政治”“远离崇高”“拒绝革命”等多元不良社会思潮盛行,并对民族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当前,民族高校思政教育存在的典型问题就是,突出思政教育的知识性,强调对理论知识的讲授,淡化了思政教育的意识形态性,模糊或回避了理论课的价值属性。所以民族高校应运用理论教育法强化思政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思想的指引。一、民族高校思政理论教育及理论教育法的基本特征第一,民族高校思政理论教育的特点。一是特殊性与普遍性。民族高校学生的构成相对复杂,其中来自民族地区的大学生占很大的比例,呈现出汉族学生与民族学生交织聚居的特征。加之我国民族地区的人文风情、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及民族学生的文化环境有所不同,导致民族高校思政教育拥有鲜明的特点。相较于普通地区的院校,其有一般思政教育的共同性,也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开展民族高校思政教育工作时,我们需要处理好特殊性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不仅要解决民族地区大学生的共性问题,还需要分析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特点,探究其发展规律,进而形成针对性的教育手段。二是思政教育内容的民族性。民族高校思政教育拥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不仅要帮助学生学习并内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还要考虑民族文化环境,讲授民族团结的内容,渗透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思想,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其中民族团结是民族高校思政教育的重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五个认同”等内容。而这些内容都需要民族高校通过理论教育的方式,内化到学生的心中、脑中,从而影响到学生的思想与行为[1]。第二,思政理论教育法的“基本特征”。一是理论教育法的“灌输性”。理论教育法是促进学生内在思想矛盾转化的关键举措,在实现思政教育目标的过程中,拥有鲜明的工具属性,即灌输性。可以通过思政教育过程,促进学生对客体关系及意义的理解,从而获取价值属性(思想、信念、理想的转变)。二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