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回顾与前瞻8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回顾与前瞻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回顾与前瞻樊丽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之际,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历史进程,研究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新时代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回顾(一)改革背景与内在逻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此为基础,《决定》对财政进行了重新定位,“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明确了财政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是“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且列明改革的主要任务,由此拉开了新时代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序幕。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明确财政制度改革任务:“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具体到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而言,其内在逻辑在于:第一,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改革目标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在制度,切中要害,不仅丰富了中国现代化的内涵,而且完全符合中国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旨在实现党和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要求必须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第二,这是财政全新定位的要求。从国家财政到公共财政,使财政实现了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从公共财政到国家治理财政,则将财政从一个经济范畴拓展为一个“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整个经济社会事务,牵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所有领域的基本支撑因素,作用更加广泛”,作者简介:樊丽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