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农村社会化效劳体系的思考我国经过30多年的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开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同时也应看到,联产承包责任制虽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会化效劳体系,农村生产只能在低水平上重复,难以克服农户原子化现象和传统经济的模式,适应现代社会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需要,这成为制约农业进一步开展的瓶颈。培育和开展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构建农村社会化效劳体系是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性缺陷、破解“三农〞难题、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路径选择,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载体,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途径。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及其类型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是以农民为参与主体,为开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效劳的组织。以其组建和发育的形式划分,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官办的体制内的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这类组织在政府的框架之内,其人力资源及资金资源均来源于政府,受政府的领导。二是政府组建的非政府性质的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这些组织是在政府主动寻求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和农村公共效劳方式下出现的,不可防止地带有行政倾向。三是民间组建的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这类组织是由民间发起,其所需资源大都从体制外的渠道获得,政府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的特殊照顾较少。按照其活动领域划分,可分为生产经营效劳类、文化休闲类、教育效劳类、社会效劳类、环境卫生效劳类、根底设施类、法律、财务效劳类、权益维护类等类型。培育和开展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的必要性培育和开展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是促进农村经济开展的需要。第一是农村市场经济开展的需要。户营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小生产〞方式,与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锋利,这客观上要求加快建立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第二是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开展的需要。一方面,家庭经营与科学技术的开展经常出现矛盾,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容纳不了先进的技术手段,而且,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与市场开发以及农业向深度和广度开展,都要求建立以技术效劳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效劳体系。另一方面,家庭分散经营,短期行为严重,对中长期尤其是根底设施不愿投资,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有利于根底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开展。第三是改善农业投资环境的需要。要改善投资环境,就需要为农业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渠道的系列效劳。培育和开展农村社会化效劳组织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