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影响责任追究调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不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仍有一些地区、部门领导对这一要求贯彻不力,思想上存在种种模糊认识,一些地方责任制还流于形式,发挥作用不大,从根本上说,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一、当前影响责任追究的原因(一)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区、部门领导对反腐败工作习惯做外表文章,并非真抓实干。以经济业务部门来看,有的领导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已无关,把责任制工作当作额外负担;有的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责任制工作抓不抓无所谓;还有的甚至认为抓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会扼杀经济部门同志的开拓进取意识,影响经济环境,阻碍经济开展。从垂直管理部门来看,有的党政领导认为人事关系不在地方,没有必要按照地方党委要求去落实责任制,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因而出了问题或者是视而不见、装聋做哑,或者是压案不查、息事宁人,或者是查而不处,不了了之;有的党政领导认为责任制规定既然已经公布实施了,纪检、监察机关去抓落实就行了,没有考虑到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工作的艰难程度;有的把落实责任制工作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进行责任追究外,还需要做大量的根底性工作,还需要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二)政策界限不明确。如什么情况应追究,什么情况不应追究,实施追究时,追究到什么程度,到底应上追几级,中央没有出台有关细那么,各地、各部门也没有很好地探索,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往往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三)“栽花不栽刺〞。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得罪人,有的党政领导班子副职认为自己第2页共4页对所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没有人事建议权,不好管理,出了问题要追究自己的责任,不公平,个别领导同志把责任追究当作“栽刺〞,热衷于当东郭先生。不怕国家损失,只求内部和气,这种“栽花不栽刺〞的领导还留一“后手〞,万一将来自己被追究责任时,别的领导亦可“网开一面〞,这就叫“投桃报李〞。(四)“枪打出头鸟〞。有的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责任事故不去追究,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连坐制〞、“谁认真抓了谁吃亏〞,他们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