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实现我院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均到达100%,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1、各门诊科室均应设立门诊日志,病房〔即住院部〕应建立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本。所有门诊、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均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并备有传染病报告卡。2、门诊日志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九项根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病症。如属法定报告传染病,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且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如属非传染病,至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名和就诊日期等五项。3、住院登记项目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等九项。住院登记各个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属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住址要求详细到村组或xx路xx门牌。4、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中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均应填写家长姓名。5、化验登记项目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样品、送检医生、检验项目、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6、放射科检查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送检医生、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生签名、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7、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科室、报告人、收卡日期、收卡人、登记日期、网报日期、订正病名、订正时间。14岁以下〔包括14岁〕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8、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化验登记、放射科检查登记各项登记应填写清楚,诊断明确,符合要求,不缺项目,且至少应保存3年。9、门诊或住院部临床医生在诊断出法定报告传染病时应填写门诊日志或住院登记、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10、检验、放射科医生检出阳性结果应与临床医生相互沟通并按规定将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防保科的疫情管理员。11、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疫情网报专用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管理制度。防保科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卫生:;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工作。防保科疫情专职管理员要负责管理好分配给单位的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