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村低保经费管理报告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23)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状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一、工作开展状况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依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2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2023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依据实际,依据差额补助的方法,实行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当,在保障救助对象根本生活的根底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确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3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平安,使用合理,没有觉察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生疏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发动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屡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争辩推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赐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效劳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争辩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根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应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