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一、治理范围和对象本次治理的范围是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财政拨款安排离退休经费的,原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以下类型人员:(一)正式职工离职未销户、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自行离职、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或核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人员;(二)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三)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应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但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四)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五)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刑事处分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六)享受遗嘱补助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七)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八)其他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二、治理步骤和方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3年7月中旬开始,至2023年202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局专项领导小组于7月中旬召开全局参加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发动大会。各股室按照统一要求、及时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阔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第2页共3页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奠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群众根底。(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专项治理工作以各股室自查自纠为主,做好两公示一率先工作认真清理、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首先,对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人员4至6月份工资在公示窗进行公示,公布举报及奖励方法。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信息要有财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由财政代发工资的单位,工资表要有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对领取个人和家庭补助的,要由批准发放的相关部门确认。另外,报送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以备核查。其次,对清理结果进行公示,各机关事业单位将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让群众看到清理结果。(三)清退处理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各股室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追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