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个税征管方式改革分析个体工商户个税征管方式改革分析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方法,为标准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开展,对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目前广泛的应用于全国大局部的个体工商户和一局部小型企业。它简化了征收程序,降低税收本钱,防止个体工商户偷逃税款,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和保障国家税收方案等众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个体经济的开展,经营方式及手段的不断进步,这种征收方式的弊端也逐渐显示出来,第一,容易造成偷税漏税。如按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方法的规定,定期定额纳税人实际经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的30%,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主动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寥寥无几或者根本不知道要申报,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又如局部经营规模较大的用户,成心不建账,或建账而密不示人,借定期定额方式避税。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钻了法律法规的漏洞,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未建账或账簿不清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核定方式征收,而这一规定造成一些有能力建账的经营者成心不建账。再如假设定额是3.5万,不超过3.5万的按定额交税,因此有一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是2.5万,有1万的差额,它就会开出金额不等,事项不同,总额为1万的空头发票给相应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拿着开出的真发票假业务回去报销,这就造成国家税收从另一方面减少。第二未能体现量能课税原那么,造成新的税负不公。定期定额的征收率是按照行业进行划分,同一行业实行同一征收率,对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没有区分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未能体现量能课税的立法原那么。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同时会降低部份低收入个体户的税负,实现减税降费。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第二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稳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根据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