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合规、平安开展〞的原那么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改造为手段,着力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不断提升非煤矿山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推动我县非煤矿山行业健康有序开展。(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顿治理,到2023年底,根本到达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立项核准备案依法合规、工程设计科学标准、工程建设工程严格履行“三同时〞、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平安管理制度健全标准及生产经营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工作目标。二、治理对象(一)不符合国家、省行业准入条件及产业政策的矿山;(二)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备案的矿山;工程设计和平安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的矿山;(三)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和已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及在县政府确定的禁采区开采的矿山;(四)同一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同一区域垂直重叠开采相互影响平安生产的矿山,列入资源整合范围、在大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开采的矿山;一个平安生产许可证多宕口开采的矿山。(五)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山;(六)新建、在建、改扩建矿山未到达生产经营条件和平安生产条件,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和矿山平安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产的矿山;(七)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的矿山;(八)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未整改到位,或整治期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矿山;第2页共5页(九)列入整合、关闭而未按期整合、关闭及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矿山;(十)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平安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的矿山。三、治理重点(一)整顿的重点1、新、改扩建工程未依法履行核准备案和工程设计审查程序,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矿山;2、未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或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坡面角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的矿山;3、采用扩壶爆破的露天矿山;4、爆破平安距离、避炮设施不符合爆破平安规程要求的矿山;5、以探代采、乱探乱采的矿山;6、相关证照(平安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已过期的矿山;7、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平安、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