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数据整合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我市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的任务采取整合根底数据、优化管理流程等综合手段,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改变全员人口与流动人口根底信息不一致、信息交换不同步、信息管理不通畅的现状,实现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根底信息完全统一,最终形成以全员人口根底数据库为主体,其他辅助信息管理系统为补充的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对全员人口信息实时动态监控,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流动等全方位的数据信息,提高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二、实施安排1.发动培训阶段(6月30日前)。成立全市数据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市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数据整合工作发动培训会,传达省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任务。按照分级培训的原那么,完成对各级相关业务管理负责人员、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2.走访核实阶段(7月1日—7月20日前)。根据“省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系统〞(简称“省整合系统〞。)完成的最终数据逻辑比对结果,乡镇(街道)全员信息管理人员省整合系统,查询下载并分村打印所有逻辑比对误差信息,主要包括:流动人口数据有全员无、全员人口信息与流动人口数据信息不一致信息和国家平台与全员人口不一致信息等。落实村级包保责任,乡镇(街道)统一安排人员进行入户,逐人逐项核对逻辑比对误差信息,将核对的真实情况详细记录在核查表上,最后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并交回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业务管理人员与信息管理人员通过省整合系统统一进行录入、修改、更新。3.录入更新阶段(7月1日—8月10日)。按照边走访核实、边录入更新的原那么,对全员数据库数据进行完善。乡镇(街道)在进行录入、修改和更新时,要严格按照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标准(试行)和省流动人口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管理上报口径执行。对省内县外需要信息沟通的要通过省整合系统中的“信息交流〞功能完成。难以沟通落实归属的信息,要逐级会商协调,及时仲裁解决。即:对于县内需要沟通且协调无果的情况由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仲裁解决,市内县外需要沟通且协调无果的情况由市级人口计生委负责仲裁解决,省内市外的,先由双方协商,协调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