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纠纷为根本,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进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范围行政调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以当事人自愿为根底,由行政机关主持,对涉及民政工作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2消退冲突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一)民政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民政部门调解的民事纠纷。三、工作原那么(一)自愿原那么。充分敬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二)合法原那么。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公正公正原那么。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3正协商处理利益纠纷,体现公正正义。行政机关作为当事人一方时,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公正。(四)乐观主动原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增加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究争辩化解行政争议的措施和方法,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五)留意效果原那么。行政调解要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调解程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社会冲突纠纷,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六)“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对本局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纠纷负责调解。(七)行政调解优先原那么。在办理行政惩罚、行政强4制、行政复议等案件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调解原那么,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据行政调解优先原那么解决争议。四、工作任务(一)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县民政局成立由任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工作人员,行政调解室设局信访接待室。(二)强化行政调解宣扬,营造有利于行政调解的气氛。充分利用会议、法制讲座等形式,乐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把握行政调解相关学问和技能。乐观向社会宣扬行5政调解学问,呈现行政调解成果,培育公众参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冲突纠纷的主要选择,营造全社会共同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