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文化和旅游开展大会的工作部署和XX省作为全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试点省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普查对象本次普查对象包括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两大局部。(一)文化资源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标准,结合我镇实际主要对古籍、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名人文化和近现代文化名人等六大类资源开展普查。(二)旅游资源根据XX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历史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购物(文化产品)、人文活动等八大类资源开展普查。(三)普查范围XX区XX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包括XX区和XX植物园)。二、工作时间2022年3月—2022年6月三、工作内容(一)根本情况:包括调查对象的资源名称、行政位置、地理位置、产权性质(国省、民营)、产权归属(资产持有机构或个人),是否为综合体、资源综合体构成等。(二)性质与物证:包括调查对象识别属性,外观形态与结构,环境省景,规模与体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分布范围、保存数量等),成因机制及演化过程、关联事务等。(三)区域及进出条件:包括资源所在地区的具体部位、进出交通与周边旅游集散地和主要旅游区(点)的关系等。(四)保护、开发与管理现状:资源的保存现状,保护措施、开发情况,管理机构,下步开发利用方向等。(五)资源的评价:从资源要素价值(游憩度、价值度、珍惜度、丰度、完整度、组合度,知名度)和开发利用价值(交通与设施、适游与使用)两方而进行评价。四、工作步骤(一)信息摸底(3月16日—3月20日),开展资源根底信息摸底、调查、走访、资料收集、填写预目录表册,初审、整理、汇总上报。(二)普查评价(3月23日—3月27日),对预目录中点位进行评估、整理、平台录入、建立数据库,进行实地摸查,在进一步完善旅游资预目录的根底上,组织开展资源分类,评价工作,填报旅游资源信息表。(三)资源整理核查(3月28日—4月10日),系统整理,完善普查调查资料并提交XX区省外业工作组。(四)整改和报审(4月10日—4月20日)。在文化资源普查调查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评价、整改的根底上,编制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图片和资源名录),报送区普查办审核。(五)总结与表彰(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