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改房、集资房、安居房、村证房买卖合同效力目前,我国存在着多种性质的房屋,主要可分为商品房和非商品房。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的可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房屋。非商品房主要包括:公房改制出售给个人的房改房,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政策指导价购置的经济适用房,这主要是指单位集资房和安居房,城镇私有房屋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村证房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而在现实生活中,更为常见的那么是非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非商品房因其地理位置优越,价格相对廉价,吸引了众多二手房买主。但因为我国对非商品房的买卖设置了许多限制,又没有很明确的对二手房买卖的司法解释,致使在买卖发生后容易产生纠纷。大多数的情况是一方在买卖后反悔,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那么,这几种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一。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1.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将国有公房产权出售给职工。分为三种方式,一种是以市场价购置,产权完全归个人;一种是以本钱价购置,产权也归个人;一种是低于本钱价的标准价购置,产权由个人和单位共有。2.1999年,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开展和存量房的流通,建设部出台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方法,对房改房的首次上市出售规定了许多限制条件。比方:已取得房产证的房改房才允许买卖;个人拥有局部产权的住房(指标准价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存或者放弃优先购置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有共有权人时应当征得共有人的同意;在出卖时应当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以及交纳其他税费等。河北省公有住房售后首次交易管理暂行方法也规定了类似内容。对于卖房款,方法规定,以本钱价购置的住房,其交易收入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归住房所有权人所有。以标准价购置的住房可以先按照本钱价补足房价款,全部产权归住房所有权人所有后再进行交易,交易收入按前款的规定执行。也可以直接进行交易,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交易收入由住房所有权人与原产权单位按房屋的产权比例分成。原产权单位撤销的,其应当得所局部上交同级财政,专项用于住房补贴。3.实践当中,原房主享受福利分房政策以三、四千元的价格从单位购置房改房,后以三、四万元的市场价格卖出,但两三年以后房价涨至十几万时,连肠子都悔青了,拒不履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