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辨析孟凡胜。行政合同是与民事合同相对而言,它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它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对人协商,对双方在土地行政管理中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为行政合同,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也利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土地行政管理权。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我国法律界认识不一就理论界而言,民法学者认为其属于民事合同,行政法学者认为其属于行政合同。在审判实践中,以前法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多作为民事案件来受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该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规定为第五个民事案由,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①。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1月关于标准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依据该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案由应当定为土地行政合同纠纷,应该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了②。这使实践和理论的理解上就更加混乱了。笔者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行政合同。本文拟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谈以下三个问题:1、行政合同的起源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行政合同的理由;3、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为行政合同的意义。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行政合同的起源及与民事合同的区别要讲行政合同的起源,就要先讲合同的起源。合同,又称为契约,英文称为“contract〞,法文称为“contrat〞或者“pacte〞,德文称为“vertrag〞或者“kontrakt〞。这些用语都是来源于罗马法的合同概念。罗马法中合同称为“contractus〞。根据罗马法,契约是指“得到法律成认的债的协议〞③。从本质上说,契约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双方当事人以发生、变更、担保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为目的的协议,第2页共7页就叫契约。在罗马法上,不仅私法上有契约的概念,公法和国际法上也有这个概念。优帝学说汇纂就把协议(conventio)分为国际协议、公法协议和私法协议三种。在私法上,那么不仅债法中有契约的概念,而且物权、亲属和继承法上也有这个概念。例如物权的设定和转移、婚姻关系的成立、分析遗产的协议等,凡能发生私法效力的一切当事人的协议,就是契约④。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同的概念有广义、狭义等不同层次的区分,合同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具体含义。我们现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