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农业转移人口民化工作方案会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肇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按照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府办(2023)24号)、XX县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四府办(2023)16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新开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强化“一根本两牵动三保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就学牵动,社会保障、农民权益保障和根本公共效劳保障)为抓手,统筹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土地、财政等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提升新型城镇化开展水平。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到达69%,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根本建立;到202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到达76%,以常住人口为根底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确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的公共资源配置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根本公共效劳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三、重点任务(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推动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落户,享受城镇根本公共效劳。持有居住证满一年但未落户的,享有与城镇户口居民同等的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义务教育等根本公共效劳;持有居住证满三年的,享有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及与城镇户口同等的根本公共效劳;凭居住证可申办驾驶证、机动车注册、出入境等手续。加快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根本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鼓励其在建制镇和XX县区落户,逐步让已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户籍身份上成为完全的城镇居民。到2023年逐步完成玉器产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二)推进城镇根本公共效劳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根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根本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城镇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