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一)主要任务进一步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开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工程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标准;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责任制,确保建设平安。(二)主要目标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根本形成。二、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为重点,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工程立项、工程可研、初设审批、工程核准备案、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工程决策和审批中的突出问题工程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工程审批;是否依法办理工程立项、可研初设审批、工程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平安监督等规定的手续。(二)工程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工程隶属关系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工程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躲避招标;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躲避招标,或只对工程的局部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那么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施工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方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问题。(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工程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是否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合同中工程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五大员〞押证施工是否到位;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