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平安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平安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平安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那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标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平安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管理系统和效劳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0%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1.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合作社)到达100家以上;2.a、b级企业(合作社)到达80%以上;3.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合格率96%以上;4.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5.诚信档案完整标准。三、工作内容(一)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1)。信用信息包括:1、根底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根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著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平安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分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2)中农产品质量平安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