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工程统计工作方案一、监测统计方法(一)监测范围全市及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监测方法一是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期末目标值比较,用以观察各个指标的实现程度。二是与上年相比较,观察各个指标年度变动情况,评价“八项工程〞进展情况。三是对无法取得定量数据的指标,采用定性调查方式进行评价。二、报送程序1月20日,市相关部门、各县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上年度监测统计数据(假设局部数据没有定案,可报预计数)。3月20日,县区各有关部门将所负责指标的上年度监测统计数据报送市主管部门(如果数据日常有报送要求的除外);同时将数据和有关情况文字材料报县区统计局。3月30日,市相关部门对全市及各县区数据统一把关、审核认定后,报送市统计局,并将数据反响县区对口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同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指标完成情况简要总结材料。4月5日,各县区统计局负责XX县区区各有关部门收集本县区监测数据、撰写监测报告,报送市统计局。4月10日,市统计局将每项工程数据汇总结果提交各工程牵头部门审核,由牵头部门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4月15日,市统计局全面汇总监测数据,撰写监测报告报省统计局。三、部门职责与分工(一)部门职责1、统计局。承担“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以统计数据报告和文字分析报告形式,评价实施“八项工程〞进程和效果,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党委、政府报告。2、有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监测指标和数据质量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收集、评估和报送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定性调查资料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部门具体负责指标“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共包括8大类111项指标。其中,转型升级工程12项,科技创新工程13项,农业现代化工程19项,文化建设工程9项,民生幸福工程16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10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3项,党建工作创新工程9项。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1、统计局、调查队(14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性效劳业增加值占效劳业增加值比重、消费率、消费对经济增长奉献率、城市化水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粮食亩产、居民文教娱乐效劳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恩格尔系数、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2、统计、发改部门(2项)效劳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十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3、科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