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解析之——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保障主要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平安生产责任,是适应市场经济开展的要求,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平安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生产投入;催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投入平安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平安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平安培训的经费等。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这是第一次在法律中对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予以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主要在于生产经营单位,但近年来,有些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平安管理被削弱了。在许多中小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根本无人管,也不会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管理,借鉴一些兴“旺国家的经验,平安生产法首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它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平安生产管理效劳。这里充分考虑了大量中小企业的实际,并认真总结了深圳、广东、浙江等地试行注册平安主任制度的经验。职工平安培训以及有关人员资质认证针对目前许多事故多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血的教训,法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前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工程“平安设施和矿山等建设工程的平安评价平安生产法对建设工程平安设施的三同“时〞再次做出强调规定,并要求平安设施投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