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民为贼:明代南赣地区的赋役、移民与民变———以龙南、安远两县为中心周星宇曹树基[摘要]明初动乱对南赣地区造成重大冲击。以田亩饱和度作为分析工具,可以为龙南、安远两县乱后恢复过程中的移民生计与赋役体系的重建提供数据解释。永乐年间与成化年间本地区赋役额的异动可以证明,地方官员在考绩压力下将维护赋役平衡作为主要任务。明中后期的一系列变动,打破了本地区的赋役平衡。为了填补赋役空缺,地方官员化民为贼,将境内一批缴纳田赋、为官服役的特殊人群建构为不交田赋不派徭役的“化外之民”,从而制造了明代中后期的南赣“民变”。[关键词]南赣;民变;赋役平衡;田亩饱和度[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23)01⁃0120⁃15[作者简介]周星宇,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200240;曹树基,三江学院历史与文化地图研究院教授210012南赣,原为江西南安、赣州两府的统称。明代中叶,因镇抚寇乱,南赣成为赣、湘、闽、粤四省交界地区的一个准行政区名称。征诸史籍,南赣巡抚辖区因时而异,但核心地区则是龙南与安远两县。本文采用制度史的视角,围绕龙南与安远两县的赋役史,讨论政府与民众各自的立场与行为,为明代中叶南赣地区的民变与镇抚提供一个新的解释。关于南赣民变,学者已有精辟论述,并建构了相当精彩的解释模型。刘志伟认为,明代南赣地区动乱的主要参与者实际上是居住在山林河海间的“蛮夷”,他们没有编入或脱离了里甲户籍,不供赋税,不服差役,但也没有合法地占有土地,不能参加科举,甚至常常被视为“盗贼”或“亡命之徒”。正是由于这些“化外之民”具有的“无版籍”“不供赋税”“不服徭役”的属性,才导致他们与政府的严重冲突。①陈春声的韩江流域区域史研究,深化了这一论述。他认为该地域的社会经济形态与文化面貌建构的过程,其实是“猺人”“蜑人”归化为编户齐民,以及“山贼”被纳入治理的过程。②在此基础上,黄志繁提出“化外之民”身份的开放性问题。他认为,文献中的“畲民”与“编民”的身份差异仅在于是否承担赋役。③最近,李仁渊从畲人如何被分类,以及畲人如何形成族群内部的认同为契入点,讨论了畲人与山区逋逃者亦即“山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