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与制度相统一:社会主义的资本阐释原则王程(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蚌埠233000)提要:马克思在特定的历史动因中考察资本运行的规律,规律与制度相统一是马克思论证资本范畴的总体语境,在此基础上,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和社会关系的同构体,在不同制度情境中表现出不同的融合方式。资本主义制度中呈现的“资本逻辑”无法用来诠释社会主义资本的行为规律,阐释社会主义的资本原则同样需要在规律与制度统一的总体原则下分析具体的劳资关系、流通形式和分配格局。通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分析,揭示社会主义的资本运行矛盾,厘定社会主义的资本运行限度在于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收益界线、人民政权制度中的政治红线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的伦理底线。通过反思社会主义的资本特殊规律,可以证明人类经济文明新形态具有实质性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指向。关键词:社会主义;资本阐释;制度;规律;劳动;规范;限度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37(2023)01-0102-10一、问题的提出从社会存在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内生出特殊的资本形态,社会主义的资本行为规律实现了对西方资本逻辑的历史性超越,由此开启了一种新的经济文明形态的宏大叙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这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研究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1]219自觉地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澄清社会主义资本的历史前提、划定历史界限,从而开启一种崭新的资本形态探索之路既是理论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时代赋予的重大责任。毫无疑问,《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运行总规律的经典论断,对反思当下各类资本性质与行为规律具有指导性意义,在此基础上,国内学界主要在资本中性论、资本二重论、权力结构论等三种分析范式中探讨社会主义资本问题。资本中性论认为,《资本论》中的科学抽象法“抽象掉资本主义规定性的一般商品”[2],由于社会剩余是资本生成的首要条件,积累并不意味着剥削,“那种无法实现自身的即期补偿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与其说是一种剥削范畴,毋宁说它是一种积累范畴”[3]。将资本这个现代社会普遍性要素作为生产力推动手段运用于具有特殊性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可以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目的。资本二重论把资本的社会形态和经济技术形态分别对应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