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期/公共管理GONGGONGGUANLI一、引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的高速发展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2015年,北京等地出现长时间持续性的雾霾天气,导致学校停课、企业停工,严重影响到公众生产、生活和健康,政府首次开启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1]。此外,参照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公报》可知,上年度全国范围内空气质量超标城市占比为40.1%;PM2.5超标天数占比为6.8%。生态环境的恶劣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重大挑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刻不容缓。大气污染具有明显负外部性,从市场体系视角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现象。此外,有的地方政府仍以“经济人”身份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以GDP为首要发展内容,使政策发生变质,环境治理也将面临“政府失灵”风险。而公众身为受环境影响及环保权益相关者,对环境状况的反映和良好生态的需求最为准确和直接,将公众作为一个参与主体,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2]。2015年9月,国家颁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指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检举等途径参与环境治理过程,这一举措赋予公众参与以法律地位。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参与的新型多元共治体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公众参与的地位和必要性得到进一步强调和巩固。因此,深入探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实际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二、文献综述伴随经济增长而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吸引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治理效率测算、影响因素分析及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等方面。(一)环境治理效率测算研究环境污染治理效率高低,能反映地区的污染程度及治理能力,早期研究多采用变量间的比值和运算来表示污染物的治理效率[3-5]。而环境污染治理过程涉及多种投入和多种要素,简单的公式计算很难体现变量间的复杂关系,故后期学者普遍利用数据包络模型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测算[6-7]。而在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的背景下,单纯测算效率值已无法满足我国高质量发展所需,深入的影响因素分析才能为提高污染物的治理水平提供参考。(二)环境污染治理影响因素研究要全面改善环境状况,单纯测算污染治理效率值远远不够,还需进一步分析其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已有文献按研究范围可分为省级范围内地市效率及全国范围内省际效率两种。一部分学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