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傅永军,《学术界》本期封面人物,法学博士,山东大学二级教授,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诠释学》主编、山东大学“文明互鉴视域中的汉语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曾受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日本国际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兼职/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诠释学与比较哲学、康德哲学、社会批判理论、西方宗教哲学。出版《绝对视域中的康德宗教哲学:从伦理神学到道德宗教》《法兰克福学派的现代性理论》《启蒙、批判诠释与宗教伦理》等学术著作10余部,出版《犹太教的本质》《证据与信仰: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与宗教》等译著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经典诠释学基本文献整理与基本问题研究”(21&ZD054)的阶段性成果。《学术界》(月刊)总第297期,2023.2ACADEMICSNo.2Feb.2023伽达默尔论诠释学经验〔∗〕傅永军1,2(1.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2.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伽达默尔反对用科学方法论方式理解经验概念,在他看来,经验的发生并不依循经验者的目的论意图,在方法程序支配下致力发现可重复性、可证实性的共同表象,即关联于科学普遍性的概念共相。实际上,经验是以一种突然降临的、不可预测的、不可控制的方式发生,旨在形成处于杂多凌乱的知觉与概念共相之间的经验共相。经验共相作为首度降临的原初经验,呈现事物的源初普遍性,构成科学的基础。若无经验共相,便无概念共相,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便无从产生。诠释学经验的一般本质特征表现为不断生成新经验的否证性证实,否定性、历史性和有限性构成它的基本特征。诠释学经验以效果历史意识为真正的经验形式,效果历史意识展露经验的普遍结构,统合经验与经验者的历史存在为一体,由此将诠释学经验表述为存在经验而与黑格尔意义上的意识经验区别开来。〔关键词〕诠释学经验;经验共相;概念共相;效果历史意识;存在经验DOI:10.3969/j.issn.1002-1698.2023.02.002哲学诠释学不把自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立场,而是把自身理解为一种经验的方式,即通过诠释在人的当下存在境遇下完成对世界的经验。无论是艺术的诠释学经验,还是历史的诠释学经验以及语言的诠释学经验,在理解者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