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光明日报/2012年/10月/25日/第013版迎接十八大特刊向中国自己的民法典迈进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在法学家眼中,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乎国计民生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制定出一部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更是当今广大民法学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十年来,我国制定了多部重要的民事法律,正朝着中国自己的民法典稳步迈进。早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我国就制定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这些重要的民事法律。1998年1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汉斌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人士,组成民法起草研究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编纂民法典草案。2002年12月1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此后,立法机关决定对民法典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制定。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物权法。物权法的颁行,是我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步骤,是分阶段、分步骤编纂民法典的一个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物权法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该法通过确认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等各类物权,来确认物权的归属;通过确认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基本财产权利。在物权法立法期间,我撰写了许多文章和著作,学术观点多次被立法机关采纳。比如,关于平等保护原则,我认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指物权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在受到侵害以后,应当受到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对平等保护原则,当时个别学者有不同意见。最终,物权法坚持了平等保护原则,实现了物权法反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立法目的,不仅坚持了正确的立法方向,而且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物权法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法律,它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例如,物权法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很多方面充分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同时,在物权的取得和变动、物权的行使和保护、担保物权类型和内容等方面充分借鉴两大法系经验,从而为市场经济奠定了基本的法律框架。2009年单独制定的侵权责任法,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侵权责任法将占据独立一编。按照民法典的总分结构,侵权责任法共有92个条文,该法确定了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原则、以严格责任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并确认了产品责任、环境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机动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