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9讲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四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知识点】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一、境外所得税收政策:分国限额抵免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境外所得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9.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抵免计算(一)确定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不包括以下情形: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2.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5.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提示】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饶让条款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1.确定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款(境外所得境外实缴税款)2.计算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根据境内税法应当缴纳的税款3.境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