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5讲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综合所得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每月(次)综合所得税务处理(预扣预缴P252)所得项目税务处理1.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2.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3档)3.稿酬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20%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以下方法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税款:(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1.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提示1】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提示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提示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1)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政策见下一讲)(2)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提示4】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