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16讲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二、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主要内容在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但易结合居民企业(有境外所得)综合题的命题,所以此处讲解。(一)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原理】对居民企业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或负担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限额抵免: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总分公司之间,以及预提所得税,直接抵免(本章讲解)。2.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控制(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或间接控制(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母子公司之间,间接抵免(第十二章讲解)。(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方法——限额抵免法。1.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25%【提示1】企业可以选择“分国不分项”或“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提示2】境内国家鼓励类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计算可用15%优惠税率。抵免限额——以分国不分项为例:2.境外已纳税额与抵免限额关系:(1)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补差额(2)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不退差额,但可在以后5年内,用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2021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假定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抵扣限额)『正确答案』(1)境内所得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2)境外A、B两国的抵免限额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A国已纳税额10万元,抵免限额10万元,补缴差额2.5万元)B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元)(B国已纳税额9万元,抵免限额7.5万元,不退超限额)(3)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250+2.5=252.5(万元)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结合纳税申报表】(部分表)类别行次项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