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1讲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考情分析非重点章,平均分值2分左右,以客观题考核为主,主要围绕城建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计税依据考核。【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附加税(无特定的课税对象);(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地区差别比例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二、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境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单位和个人。【提示】★扣缴义务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二)征税范围: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地区。【提示1】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提示2】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记忆贴士】★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三、★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除特殊规定外,即:1.市区:7%。2.县城、镇:5%。3.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1%。【提示】“纳税人所在地”: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二)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免征或者减征“两税”的也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提示1】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提示2】违反“两税”规定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计税依据。【提示3】违反“两税”规定被处罚时,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滞纳金并处罚款。(三)应纳税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适用税率四、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一)税收优惠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征收管理:同“两税”【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比率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2.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3.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4.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