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7讲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税政策【知识点】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定额负担)个税政策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2.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知识点】廉租住房、公租房个税规定1.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法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税规定1.对于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中方雇员和在外国驻华新闻机构的中外籍雇员,均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于仅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外籍雇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若国际驻华机构和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外交人员、外籍雇员在该机构或使领馆之外,从事非公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点】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税政策【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无住所居民个人】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满183天的个人。【无住所】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关于所得来源地。(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提示】境内工作天数与在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并不是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