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12讲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知识点2】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相关所得税政策【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教材P283)1.对于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中方雇员和在外国驻华新闻机构的中外籍雇员,均应按照我国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对于仅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外籍雇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提示】各主管税务机关可委托外交人员服务机构代征上述中方雇员的个人所得税。二、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教材P284)【提示1】无住所的个人,可能是居民个人,也可能是非居民个人,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判定纳税人身份,以确定纳税义务。【提示2】非居民个人只就境内所得在我国纳税。1.关于所得来源地:(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2)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髙层管理职务的个人(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2.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提示1】表中√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提示2】如果纳税人是公司高管,不区分居住时间,境外所得且境内支付的部分,在我国也有纳税义务。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居住时间纳税人性质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境内支付境外支付90日以内非居民√免税××90日~183日非居民√√××183日~6年居民√√√免税6年以上居民√√√√三、无住所个人税额计算(教材P287)1.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征收: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新增: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居民)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2页2.无住所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1)非居民个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收入额-固定费用5000元,...